公派赴匈牙利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

 

赴匈牙利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

 

、攻读学位学生(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

 1.《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》(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用蓝色签字笔签名);

 2.英文的个人简历(需使用Europass format);

3.英文的留学意向陈述函Letter of interest(详述学习动机及计划);

 4.外语语言水平证明;

 5.学校证明(请根据完成学业情况提供以下证明):

 (1)经公证的中英文高中毕业证书原件(建议办理2份公证件原件,自留一份);

 (2)经公证的中英文在校成绩单/学历学位证书原件(建议办理2份公证件原件,自留一份);

 (3)经公证的中英文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原件(建议办理2份公证件原件,自留一份);

 6.护照首页复印件

 7.国际旅行健康证书》复印件(包含艾滋病、甲型/乙型/丙型肝炎等检验,需近一个月内到专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办理

申请攻读音乐/艺术类学位生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:

 1.绘画/平面设计/雕塑专业:注明创作时间的3幅作品的照片;

2.表演艺术/音乐学(指挥、作曲)专业:3类不同音乐风格的高音质录音曲目(指挥专业可提交DVD材料,作曲专业需提交3首原创作品)。

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生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:

1.至少2页纸的研修计划;

2.经公证的中英文硕士学历学位证书;

3.两封专家的英文推荐信

、注意事项

1.根据匈方要求,以上材料均需在其官方网站报名时上传提交。请尽快按照匈方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于429日前完成匈方网上报名。

2.上述相关材料的纸质版请按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3份(1份原件,2份复印件)。并请附所交材料清单一份,另请在材料清单上写明英文联系方式(姓名、移动电话、邮箱)。

3.如果您已获国外单位邀请函,请随材料一并附上。

4.为保证按项目要求及时向外方提交对外联系材料,请尽快做准备。凡不按要求提交联系材料而影响对外联系的,由申请人员本人负责。

5.请留学人员将对外联系材料统一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,由各单位统一提交留学基金委。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寄来的对外联系材料。

6.请各单位于2015429日之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按下述地址寄回,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您的姓名和留学国别。(以邮戳日期为准)

   7.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派出,请务必于201555日前函告我委。留学单位一经落实,必须如期出国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。

 

人:石潇

   话:01066093573

   真:01066093929

E - mail: xshi@csc.edu.cn

联系地址:100044  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洲事务部

2019年5月17日 13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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